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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光荣称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0-14

根据《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号)文件精神,我院与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大学等4所在苏高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光荣称号。

2013-2015年度,我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了新一轮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学院重点抓好主题教育、道德模范进沙工、道德讲堂、典型选树、志愿者服务、校史教育等活动载体,推进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据了解,此次文明校园评审经过自查申报、初评推荐、在线测评、推荐上报、考评公示、暗访调查、实地考察等环节,历时半年,评审严格。院党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参评工作,各系各部门协同合作,将这次申报工作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鞭策和激励。学院将再接再厉,紧紧围绕学院建设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师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附录:江苏省文明委《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

网址为: http://www.jswmw.com/9598/201610/t30438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