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规范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确保两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两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两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校园内实施恐怖、暴力袭击,给校园安全、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核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对校园进行袭击的;
2、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
3、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4、劫持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校园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四、基本原则
1、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在两校联合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是两校反恐防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原则。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要把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教学秩序、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两校安全和利益。
6、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配合公安部门及国家安全机关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反恐防暴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和市反恐、防暴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指挥和协调工作。根据高校实际制订两校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反恐、防暴工作责任制,发生恐怖、暴力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组长由两校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联管会副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联管会委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联管会综合办主任担任。
反恐防暴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组、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1、指挥协调组
组长:联管会副主任
副组长:联管会综合办主任
成员:两校党政办、党院办主任、联管会秘书
负责事故处置全过程中各种决策的及时发布,积极协调市其他职能部门对事故展开救护、调查、处理及上下级之间的联络、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
2、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联管会副主任
副组长:联管会综合办副主任
成员:两校学工部门、团委及各系部负责人、保卫科及校卫队成员、医务人员
负责现场施救、现场保护、事态控制,协同执法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人等其他善后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联管会后勤办主任
副组长:联管会后勤办副主任
成员:后勤部门负责人
负责消防设施、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所需车辆调配及资金调拨。
第三章 处置措施
一、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报告
掌握恐怖、暴力袭击事件信息及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领导小组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报告,不得延误。两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反恐防暴应急预案,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要依据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两校应迅速组织力量、调集资源,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首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其次确保校园重点部位和敏感部位的安全;再次确保两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具体做好下列工作:抢救伤员,疏散安置师生,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保障水电安全、防止建筑物坍塌、煤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控制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人质谈判、解救等工作。
要严格按照上级机关指示,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力争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必要时申请当地党委、政府,调动公安、民政、卫生、质检等部门和武警部队予以支援,
三、全力维护校园稳定
两校要根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暴力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必要时经上级部门同意,可暂时封闭校园。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为打击和防范恐怖、暴力犯罪活动供相关情报线索支持。
四、信息发布
两校要本着有利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有利于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暴力分子,有利于维护两校良好形象的原则,按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统一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正确引导校内外舆论宣传。
五、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两校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情绪稳定,尽可能减少恐怖、暴力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两校要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第四章 处置工作保障
一、日常防范
1、两校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暴力袭击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以及各种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化学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完善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2、两校要加强有关反恐防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恐怖、暴力袭击的常识,鼓励师生举报恐怖、暴力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防暴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3、两校要做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日常检查;督促和检查两校各部门反恐防暴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两校要按照本预案和国家处置主要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工作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及特殊要求,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防暴实战能力。
第五章 附 则
一、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两校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